112年度績優僑生獎學金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開放申請
112年度績優僑生獎學金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開放申請(9/15截止逾期不候)
1.申請條件
(1)大二或專四以上在學僑生,111學年度學行成績,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,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(80分)以上。
(2)依據「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」來臺升讀國內大專院校之在學香港、澳門學生,符合上述資格者,亦得申請。
(3)本獎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,凡留級、重讀或延畢之僑生,均不得請領。
(4)碩、博士生不得申請。
2.獎學金金額
(1)本年度核給本校傑出僑生獎學金3名,每名可獲頒新臺幣50,000元、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8名,每名可獲頒新臺幣6,000元,獲獎學生另可獲頒獎狀乙紙。
3.申請程序
並請檢附:
a.居留證件或身分證影本
b.學生證影本加蓋112學年上學期註冊章
b.111學年度成績單(含班級排名及操行成績)
c.線上簽署數位證書授權書(網址
https://fastsign.changingtec.com/r/reurl/11209060609/cfUJfmi),俾製發獎狀。
4.申請期限即日起至9/15止完成線上申請如未完成線上申請或是繳交紙本資料恕不接受補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