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111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申請
教育部111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申請
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2023.03.22止(逾期恕不收件)
應繳資料:
(1)申請書:填寫申請表及檢附居留證、學生證、存摺影本及歷年成績單(含排名)並簽名。
(2)有助審查之文件
申請資格:
1.本校碩、博士班就學有正式學籍之僑生。
2.111學年第1學期學業成績八十分(含) 以上及操行成績八十分(含)以上。
3.未獲政府相關計畫補助者。
繳交地點:國際處(蘭潭校區),新民、民雄校區請繳至各系辦(請系辦以校內公文傳遞方式至國際處),逾期者恕不受理收件。
獎學金額:10,000元/月
獎學金申請表
獎學金辦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