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獎勵海外優秀僑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申請
1. 依教育部獎勵海外優秀僑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核發要點(以下簡稱本要點)第2點第1項第2款規定,曾代表僑居國獲得國際數學、物理、化學、生物、地球科學與資訊奧林匹亞競賽(英文名稱簡稱IMO、IPhO、IChO、IBO、IESO、IOI)金牌獎、銀牌獎、銅牌獎,或獲得美國國際科技展覽會大會一等獎、二等獎、三等獎、四等獎者,得申請優秀僑生獎學金。
2. 如符合前述規定者,請於112年9月21日(星期四)以前檢送獲獎證明文件至國際處張先生收(預期恕不受理)。
教育部來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