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111學年度清寒僑生助學金校內審查合格名單
教育部111學年度清寒僑生助學金校內審查合格名單
本學年度教育部核給名額36人,名單如下
大一(共9名)
李O鋒、劉O菁、林O英、黃O洵、邱O亮、黃O瀚、張O婷、李O惠、雷O斯
二、大二以上(共27名)
洪O念、江O琪、石O薇、陳O恩、陳O晶、黎O祐、劉O寧、黃O威、廖O證、鄭O真、林O筠、葉O邆、麥O偉、鄭O昇、賴O蓉、湯O君、劉O恩、陸O杰、余O雯、馬O霏、甘O瑜、楊O女、葉O亦、陳O涵、黃O薈、黃O茵、劉O樺。
注意事項
1. 依教育部核定金額按月支給,支給年限為一年(自當年9月至次年8月,應屆畢業生至次年6月止)。
2. 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13日臺教文(五)字第1112505441號函,111學年度清寒僑生助學金每月發放標準助學金金額為新台幣3,000元整。
3.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停止發給:
(1)因故休學、退學或開除學籍者,自次月起停發助學金。
(2)有偽造或提供不實證件經查屬實者,停止發給並追繳已領之助學金。
(3)享有助學金僑生當學年受記大過以上處分者,自學校核定公告次月起停發助學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