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 年度外交部選送國內青年學子赴海外國際非政府組織實習計畫
111 年度外交部選送國內青年學子赴海外國際非政府組織實習計畫
- 宗旨:為培育國內青年學子參與 NGO 國際事務,建構與國際接軌能力,並強化與國際非政府組織(INGO)合作關係,外交部(以下簡稱本部)特訂定本甄選簡章,提供有志青年出國實習及考察 INGO 經營管理實務之機會,並利儲備國內 NGO國際事務人才。
- 主辦單位:外交部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。
- 甄選名額:5 名。
- 實習期間:外交部補助上限 60 天,至遲須於民國 111 年 11 月 30日前返國(倘受疫情影響無法於本年成行並獲外交部同意者例外)。
- 申請資格:
- (一) 具中華民國國籍,年齡在 18 歲至 35 歲之間者。
- (二) 現就讀國內大專院校青年學子(以有國際參與及國內NGO 實習經驗者為優先考量),經校方具函推薦者(推薦者不得為本計畫評審委員)。
- (三) 英語聽、說、讀、寫流利者。
- (四) 曾參加本部辦理之「NGO 國際事務人才培訓班」或「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」者將優先錄取。
- 研習領域:以赴下列領域之 INGO 實習為優先考量。
- (一) 性別平等;
- (二) 醫療衛生;
- (三) 人道援助;
- (四) 婦女、兒童、身心障礙及原住民等社會福利;
- (五) 環保綠能、永續發展;
- (六) 經濟發展策略研究;
- (七) 民主、人權及和平;
- (八) 社會創新;
- (九) 其他符合聯合國「永續發展目標」(SDGs)議題者。
- 本校申請截止日:111年6月13日下午5時前送件國際事務處
- 申請資料(正本 1 份、影本5份):
- 報名表(請黏貼半年內2 吋脫帽半身彩色照片 1 張)
- 校方推薦函
- 推薦人資料
- 實習計畫書
- 擬赴實習 INGO 所出具之接受實習同意函、信件或電郵 1 份
- 在學證明書
- 甄選簡章含申請表件(如附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