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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部辦理111年度「東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」專案徵件

教育部 函

地址:10051 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

承辦人:陳昱翰

電話:02-7736-6236

電子信箱:allister2014@mail.moe.gov.tw

受文者:國立嘉義大學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0年11月8日

發文字號:臺教師(一)字第1100152737號

速別:普通件
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
附件:文化部函、徵件新聞稿

主旨:轉知文化部辦理111年度「東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」專案徵件,請鼓勵各界團隊踴躍投件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文化部(下稱該部)110年11月4日文交字第1103036073號函辦理。

二、為鼓勵臺灣與東南亞地區藝文單位進行合作創製及雙向交流,該部新頒「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處理要點」,規劃執行要點九(一)「東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」,自即日起徵件至110年12月24日止(郵戳為憑)。

三、檢附本案補助要點與徵件新聞稿,詳情請參考該部獎補助資訊網(https://reurl.cc/jgQ6kD)。

四、本案聯絡人該部文化交流司亞洲及太平洋科陳小姐,電話:02-8512-6718,電子信箱:yuhsuan514@moc.gov.tw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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