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最新消息

其它

111年度海外留遊學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契約查核

一、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5條及第17條規定辦理。

二、本部111年度海外留遊學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契約查核結果,訂於112年5月1日於教育部「海外留遊學資訊萬花筒」網站公告。(網址:https://studyabroadinfo.moe.gov.tw/,點選首頁「海外【留學、遊學】安全與權益/業者契約查核結果」)。

三、檢送本次查核業者設立地點分布名單1份供參。
檔案下載

業者設立地點分布名單.pdf

國立嘉義大學版權所有 Copyright ©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最後更新2019/07/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