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大陸地區文教專業人士及學生來臺從事文教活動審查要點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大陸地區教育專業人士及學生來臺從事教育活動審查要點」
「大陸地區文教專業人士及學生來臺從事文教活動審查要點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大陸地區教育專業人士及學生來臺從事教育活動審查要點」
修正「大陸地區文教專業人士及學生來臺從事文教活動審查要點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大陸地區教育專業人士及學生來臺從事教育活動審查要點」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5年7月11日以臺教文(二)字第1050088197B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(含行政規則規定)1份,請查照。
一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二、若對本行政規則規定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本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鄭研究助理志雷(電話:77366315)